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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汉旺·世纪城业主的函 对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2014年08月19日 09:19     小编:房网兰兰     天门房网|0     点击: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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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旺·世纪城

汉旺·世纪城

均价:5000元/m²

地址陆羽大道与竟东路交汇处[城东]

0728-5817888

  

 

  尊敬的汉旺·世纪城业主
 

  您好!
 

  非常感谢您选择汉旺·世纪城。近期有关业主提出一些想法和意见,汉旺·世纪城非常欢迎业主提出合理的诉求,也希望业主通过合法的途径提出意见,同时,汉旺·世纪城也会积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
 

  个问题:关于增加32#楼栋,影响超容积率的问题。
 

  根据汉旺·世纪城与天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290062012B00278,十三条约定: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其中: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20不低于1;
 

  根据汉旺·世纪城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朝向;
 

  目前3#地块容积率是1.94,未超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的指标,并未影响业主所购买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朝向,综上所述,我司增建32#号楼是合理、合法的。
 

  二个问题:在19#、21#号楼两栋楼中间建设配电房及拆除时间的问题。
 

  根据天门市供电公司的配置规划要求,在19#、21#号楼设置配电房。前期由于汉旺·世纪城解释和说明工作不足,给19#、21#号楼业主带来不便,汉旺·世纪城表示深刻的歉意。汉旺·世纪城多次与市供电公司、规划部门协商和沟通,决定迁移该供电设备,设施移至30#-31#已规划的配电室内,已建成的拆除,在19#、21#号楼交房前,汉旺·世纪城一定拆除配电房,请19#、21#号楼业主放心。
 

  三个问题:21#、27#楼卧室与电梯共用一墙及解决时间的问题。
 

  21#、27#号楼02单元业主提出卧室与电梯共用一墙的问题。这个问题,汉旺·世纪城已经多次开会协调,请相关部门进行测试,如果不能达到国家相关的条例的标准,我司在21#、27#号楼交房前保证处理好,达到国家相关的条例标准,给大家满意的答案。如果业主有疑问,可以请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测试。
 

  四个问题:13#、14#号楼西面设置垃圾中转站的问题。
 

  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划局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在13#、14#号楼设置垃圾中转站。由于13#、14#号楼业主提出,垃圾中转站离住房太近,会产生很大的噪音和气味,影响居住环境。根据业主提出的要求,汉旺·世纪城与环卫局、规划局多次协商和沟通,决定13#、14#号楼西端垃圾中转站改为性物业工具、仓储用房,欢迎业主去考证。

                                                                                             
        开发商:湖北省天门汉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陆羽大道与竟东路交汇处(东环路北)

     项目电话:400-003-0728 转 55查询更多楼盘400分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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