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社会的来临让养老问题日益升温。如何给老人一个体面、安详、舒适的晚年生活,是子女,也是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在众多养老方式中,“以房养老”议颇多,虽然它的确是增加养老资金、提高老年生活水平、减轻子女负担的不错选择,但试点一年多来,有22户家庭参与的事实也让人们看到了这一新型养老模式在推广过程中所面临的重重迷雾。
“以房养老”试点一年 百姓不买账
以房养老,指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金融机构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试点。2015年3月27日,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的保险条款,国内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正式出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以房养老为老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但这一政策试点一年来似乎推广并不太顺利,全国四大试点城市目前的承保人有22户家庭。 幸福人寿推出的国内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房来宝”,4个月来签约了12户家庭,这一数字相对于我国庞大的老年人口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叫好不叫座,老人们的顾虑在哪里?
作为新推出的一项养老举措,“以房养老”可以给老人带来很多利好。相关调查结果显示,36.1%的网友认为“以房养老”可以拓宽老人养老资金来源,23.3%的网友认为可以缓解子女生活压力,认为可以“缓解社会经济压力”和“避免房产遗产纠纷”的网友分别占到了17.8%和15%。
这些数据让人们看到了“以房养老”的确可以给老人及他们的家庭带来不少好处,但叫好的新政却又遭遇着不叫座的尴尬。同样在中新网房产频道的调查里,不看好这一政策的网友占到了57.1%,看好的占比为42.9%。
那么,大家对于这一政策都有哪些顾虑呢?调查结果显示,32.4%的网友担心如果房价上涨,接受以房养老的老人可能吃亏,31.3%的网友则认为目前的房屋评估制度还不规范,公正难以保证,另有26.7%的网友认为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还不成熟,在条款制定和执行方面难免有不足之处。
除了以上这些因素,传统观念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据悉,受我国传统养老观念影响,大部分老百姓对于以房养老的认同度不高。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张阿姨今年62岁,谈到以房养老问题,她觉得自己不会这么选择。“家里的房子将来肯定要留给子女的。”张阿姨说,北京房价高,子女们买房子不容易,如果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身故后即便可以有些剩余的钱留下,但失去房产还是难以接受。
“以房养老”目前仍非大众养老主选择
在“目前制约以房养老推进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这一问题上,调查结果显示,30.9%的网友认为是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制约,27%的网友归因于金融机构业务条款、配套机制等不健全,21.9%的网友认为是政策适用人群范围窄。
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所有老人都可以选择“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这是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提高老年生活水平的选择。不过,“以房养老”更适用于那些养老资金不足的老人,也适合于为了使自己的老年生活更加体面、更加有尊严而筹集更多养老资金的老年人。
庹国柱指出,我国养老保障有“三个支柱”。支柱是政府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涵盖了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目前覆盖了8亿多人。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但是这两种年金没有涉及到农民群体。三支柱是个人自愿购买、有税收优惠的商业养老保险。
他认为,“以房养老”是在以上三个支柱的基础上,为老年生活提供更加充分养老资金的一种保障途径。根据我的调查,目前,选择“以房养老”的老年人,大部分是鳏寡孤独老人、失独老人以及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老人。他们可以把一套房产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以获得更多用于养老的资金,以供有生之年颐养天年。总的来说,可以认为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定群体,至少目前还不是大众化的养老保障选择。
同样是跟房子有关,与“以房养老”相比,调查结果显示,人们更倾向于“谁养老谁继承房屋”和“卖大房买小房,用差价养老”这两种养老方式,它们的占比分别为27.3%和25.3%。
对于一部分适合以房养老条件的人群来说,有必要厘清认知误区,即这是一项选择性养老产品,通过让渡房产获得改善型养老待遇,并非拿房子换基本养老待遇。
武汉一对年近70岁的夫妻签约后说,目前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家里有一套房,儿女也没有迫切的继承需求,不如抵押给保险公司,尝试一下。”“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鲜明的征,它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投保人身故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
事实上,不单是“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受冷遇。早在2011年底,中信银行发行了“信福年华卡”,这张卡的业务色是养老按揭,客户可以用自己或子女的房产作为抵押。然而这款产品同样鲜有尝试者。
不同产品同为遇冷,反映出人们对制度设计、操作标准方面的顾虑。比如:
上涨收益怎么算“谁说了算”。“房子被拿走,保险公司或银行会占据话语主动权。而一线城市房子涨价潜力较大,将来老人在分享房屋上涨收益时很容易‘被缩水’。”一些咨询者为此担忧。
相关机构业务不衔接。目前,这项涉及保险、银行、房产评估三方机构的业务并未实现“无缝对接”。据了解,许多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并未涉足这项业务,“没有统一标准,容易产生纠纷。”
70年产权门槛。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养老设施与服务缺乏。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卖掉房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让人们不愿意“冒险”。
在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等问题日渐凸显的情况下,业内人士建议,以房养老可以先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的定位确立之后,要逐步解决以房养老产品面临的制度设计问题。一些发达国家以房养老业务的推广是基于其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机构,以及完善的个人信用。在这些方面,国内还有一定差。
然而,深层次来看,以房养老从备受关注再到遇冷,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主干出现缺失。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邓宏乾认为,我国目前养老保障有3个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以及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而以房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的一项有益补充,并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养老保险等主流选择。
编后语:受众多因素影响,当下推进“以房养老”的确面临很多困难,但不的一个事实是:在越来越开放和多元的社会结构下,如何养老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概念。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更多样的养老方式会被人们逐渐接受。不论选什么样的养老模式,初衷和目的都是给老人提供一个舒适、美好、安心的晚年生活,自然,也包括“以房养老”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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