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物价局与湖北省住建厅联合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省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将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
2、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3、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4、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5、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省物价局表示,各市、州、县要对本地近一个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进行实地检查,覆盖率100%;按照“双随机”要求对本地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热线投诉举报,该局将联合省住建厅对相关区域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