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天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天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天门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印发,进一步放宽公积金存缴条件,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让更多居民享受到国家住房保障福利。
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取得城市居住证人员、在中心城区就读高职高专年满18周岁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工、农业转移人口可以申请缴存公积金,也可同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惠民政策。同时,按照《天门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不遵照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失信行为计入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