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2011年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城市征收房产税,2012年2月,房产税已经明确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但是保障房从推出以来出现的一系列有关分配公平的问题,不免让人担心以后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以及房地产税制度建立以后,巨额税费是否会加剧分配不公。
议二:无全国产权登记难公平
大家普遍认可的是,征收房产税目的,是影响房价,降低人们进行投资、投机购房的需求。但咱们国家建国以来,住房问题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一个过程,住房产权属性的复杂超乎想象。如果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房屋产权登记系统,房产税的征收不能完全实现所谓的公平性。
议三:现阶段不适合全国推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尽管引起议较大,但房产税应该征收。"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调节能力很小,而征收房产税可以补充这种角色缺失,应尽快推进。对于购买低端商品房,套应不征税,二套也不应照搬美国的高税率制,而应按较低税率征税。对于资源税改革,他认为,原有资源税负很低,应从从量征收提高到从价征收,必须覆盖从资源开发到资源利用的过程,从而使生产者、消费者都能感受到相应压力。
议四:房产税定位左右难摆
房产税改革推进的大的难点,是有关部门要尽快确定房产税的定义,是把它界定为一个面向所有普通民众征收的"国民税",还是把它界定为一个调节贫富收入差的"调节税",向房产和多套房产的所有者征税。
议五:"我个人认为,房产税不应该再扩大试点范围了"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近期,随着房产税扩大试点的传闻愈演愈烈,与之相伴的论也不断升温。房产税是否应该成为限购政策的替代方案以及房地产行业如何走出"治乱循环"的怪圈成为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