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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封闭式住宅小区到底该不该开放?

2016年02月23日 15:19     小编:     |0     点击: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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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消息一出,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朋友圈被刷屏,微博上也迅速成为了热门话题。以后的建设先放在一边,主要引起论的还是现有的封闭小区是否要开放,持不同观点的网友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下子要接受那么多的观点,导致小编的大脑处理器一下运转不过来,俗称:“我开始方了。”

  

 

  不过在大脑恢复运转之后,小编迅速利用初中的政治知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析种种不同的论点,以便客观的向您呈现《意见》的真实意义,而不是兀自让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如果把这场论看作一场关于“开放封闭小区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辩论赛,我们假设认为开放封闭小区利大于弊的为正方,认为弊大于利的为反方,那么正反双方辩手已经进入了开篇立论环节。
 

  立论阶段
 

  正方立论
 

  我方的观点是开放封闭式住宅小区,利大于弊。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是没有小区的,比如发达国家:美国、日本,住宅楼都是直接朝着大街或小巷;在国外,少数超级豪宅才会有围墙。
 

  我们认为,打开封闭式小区有以下几点主要因素:
 

  一、围墙隔绝出了一片又一片“孤岛”,难以形成街区的活力;
 

  二、浪费土地资源,因为城市的公共空间都被小区花园挤占了;
 

  三、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四、打开大门才是大国风范,不应用围墙将自己的封闭起来,从打开住宅小区的大门开始。
 

  所以正方认为,应该及早的开放封闭住宅小区,打开大门。
 

  反方立论:
 

  我方的观点是开放封闭式住宅小区,弊大于利。
 

  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商品房出售时,建筑中面积中包括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其中外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也纳入到公摊面积中。《意见》中所提的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有悖《物权法》规定。
 

  二、我国目前的国情而已,此举会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治安问题,小区围墙可以相对减少一些外来人口的流动,安全相对有保障;再比如停车问题,在我国,有路的地方,有乱停车现象,目前小汽车普及而停车位跟不上,很多小区内道路早已车满为患,道路“公共化”之后无疑更加雪上加霜;后,开放小区后,人多车多,噪音是无法避免的。
 

  综上所述,开放封闭式小区在目前看来是弊大于利的。
 

  驳立论阶段
 

  正方二辩驳斥反方观点:
 

  反方的论点可能是因为太缺乏安全感了,所以现在很难接受“开放式社区”的做法。古语有云:锁,防得住君子,防不住小人。在一道可有可无的围墙上找安全感实在是没有必要,围墙起到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而开放小区后汽车乱停会学上加上的假设更是没有依据,汽车不会凭空多出来,车主何必把车停到离自己住所更远的地方?
 

  反方二辩驳斥正方观点:
 

  正方用其他一些发达国家来举例,我方认为是不妥的,因为国外人口本身居住分散,与我国全是高层住宅的性质完全不同;其次,围墙打开后,物业和安保可能不需要了,物业公司将如何转型?房价又何去何从?这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另外,正方并没有对《意见》有悖于《物权法》进行回答。
 

  自由辩论阶段
 

  正方:反方请注意,中央文件的表述是“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请注意“逐步”这个词,如果是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过期后,国家要求把围墙拆掉,那应该是法理之内的事。中央的这份重磅文件也没有把话说死,并且给出了一个可资讨论的契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我想国家自然会给予业主相关补偿的。
 

  反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的新增住宅项目正在出现整体高端化的倾向,各项目之间有依托于比拼品质和服务才能在激烈的销售竞中突破重围,而《意见》一旦开始落地实施,将令高端社区的公共部分由私密到开放,由私属到共享,对业主是否不公平?对于房地产开放商而言是不是弊大于利呢?
 

  正方:反方的说法完全是一种假设,我所知,有的开放商已经开始满怀“情怀”的开始尝试“开放式社区”了,比如,宜宾的“莱茵河畔”,并且也取得了不错的反响。一个项目的好坏完全是依赖于开发商的能力,而不是小区的封闭与否。
 

  总结陈词
 

  正方总结陈词
 

  改变总是痛苦的,但是不代表不好,我方相信未来的城市规划一定会向街区制转型,这种改变是时间问题。
 

  那个造出了长城用来封闭自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发展是需要开放的心态的,一个大国的国民,不应该恐惧没有围墙的生活。
 

  反方总结陈词
 

  正方倡导的“开门”说法固然是好,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国目前的国情而言,我方始终认为,打开现有的封闭式小区是没有必要的,打开后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对于业主的赔偿,对于安全和卫生的人力物力投入,物业公司或将裁员引起的从业人员不满等等。而这些在短时间内是不容易解决的。
 

转自: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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