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物价局“双创”活动,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树立物价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努力稳定价格;按照权限实施成本监审,制定全市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价格机制;清理整顿乱收费,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受理价格举报案件,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
二、强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实行政务工作“六公开”,即公开价格工作职责,公开定调价费及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公开行政审批(核)及咨询、投诉办结时限,公开涉企、涉农和涉及群众利益的价格(收费)标准,公开监督机构和人员,公开价格举报12358和行风监督电话5331615。
三、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核发《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5个工作日内核准发证或答复。对群众的价格咨询,能答复的立即答复;对群众的举报,60日内办结;凡属名的,均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者。价格鉴证,3日内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受理的,7日内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以上举报和鉴证案件,情况复杂,需延长时限的,及时告知延期理由。
四、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向被服务或执法单位索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利用职权在被服务或执法单位办私事、谋私利;不违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作日午间禁酒的规定;不定、调“人情价”、办“人情案”。
五、执行公务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行政执法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或《价格监督检查证》。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领导接待日:每周一
接待地点:四楼会议室
监督电话:0728-5331615
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55号
邮政编码:43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