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永耀 吴多)12日,他们市法院将徐先学等53名在天门市务工人员被拖欠达一年半的工资交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今年6月4日,因为天门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徐先学等53名在天门市务工人员到市信访局上访,天门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发现:天门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徐先学等53名员工2010年2至5月份工资219010.94元,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支付所拖欠工资,但该公司仍然未予支付。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在多次督促无果的情况下,于11月10日向天门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门市法院行政庭受理案件后,迅速成立了执行专班,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制定了执行方案。法院在多次与天门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协商、调解工作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将该公司的资金予以冻结并提取所欠工资款,交付给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每年年底,拖欠务工人员别是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今年,天门市法院开展能动司法,早准备,早部署,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对欠薪案件及时受理,加大执行力度。今年11月以来,天门市法院共受理申请执行拖欠员工工资案件3件,执行标的达33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平均执结周期28天,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