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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授予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012年02月17日 11:15     小编:付辉     |0     点击: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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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在天门市国税局召开的2011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上,天门市政府法制办、天门市国税局联合授予,竟陵税务分局、彭市税务分局、稽查局3个单位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2011年,天门市国税局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湖北省国税系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制定了《天门市国税系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启动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
    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
市政府法制办全程参与及时进行指导,并会同市国税局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申报单位从法制基础工作、法制责任、税收执法检查、税收征管质量、综合工作绩效5个方面进行了考核验收,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前3名申报单位为“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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