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杰主持,副主任张社平、黄和平、刘贤柱、方馥香,秘书长向克林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袁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小光、市公安局局长李培刚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和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张朝斌关于办案质量集中评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管控,办案质量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要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理念;要加强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以业务素质的提高带动案件质量的提高;要建立完善管控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及时整改,真正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之间的工作交流,形成既相互监督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促进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