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和平、方馥香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贯彻执行《公证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市司法局、公证处负责人陪同调查。
调查组一行分别来到市住建委、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司法局,通过组织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了我市《公证法》贯彻执行情况。《公证法》于2006年3月1日施行以来,市公证处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全面准确地把握《公证法》的精神实质,公证服务的范围、方式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明显提高,服务大局的作用不断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的贡献。
调查组对公证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公证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公证知识;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采取部门联动机制,发挥好公证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规范公证程序和环节,确保公证质量;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我市公证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