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对2012年《天门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杰,副主任张社平、戴开平、黄和平、刘贤柱、方馥香,秘书长向克林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城投公司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天门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大家一致认为,2012年,市政府认真执行《天门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行为,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刘杰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按照《办法》规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行为。要切实防范风险,理顺融资与偿债、建设的关系,确保贷款资金贷得进、用得好、还得起,发挥大效益,同时要积研判新政策动向,研究对策,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要精心选择项目,对于较大的公益性投资项目的方案评审,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要依法依规办事,对项目融资行为、土地收储、项目建设质量、用款行为等方面规范管理,更好地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天门市政府办、财政局、国土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