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用一年时间,逐步实现全市户口一元化管理,即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将城镇、农村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这意味着,我市目前100多万“农业户口”将变为“居民户口”,进入城镇落户的农民,在业、住房、子女入学、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将与城镇居民同等。
根据我市城乡户籍二元结构长期并存的情况,5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天门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公安、发改委、计生、国土、教育、民政、统计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等。
其中,《天门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在天门城区务工一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经申请可以转迁天门户口;在天门投资、经营、兴办实业人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达一年以上,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在我市落户;另外,还放宽了对申请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的,均不受年龄限制。
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打破城乡分割,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突破了现行的户籍政策规定,对公共服务均等化意义重大,会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全市公安机关将结合户籍管理改革工作,在全市开展户口清理整顿,要求存在“双重户口”、“人户分离”的居民在9月1日之前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进行注销,不追究其责任,对隐瞒情况的居民,逾期将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