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市合管办启动了在泰康人寿天门支公司和市一医设立的两个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服务点,当天受理了18位参合患者大病保险申报,接受了近百位市民咨询。这标志着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进入了实质补偿阶段,参合患者的医经济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据市合管办介绍,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对象为当年参合的农村居民,错过规定缴费时限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随参合母亲自动获取参合资格,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保障对象因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按政策补偿后,年内个人累计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达到8000付标准以上部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给予理赔,不受病种限制。
2013年,我市参加新农合的人数为120.8万余人。今年我市新农合为每位参合农民出资25元,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出资3019万余元,引进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参合农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合计超过8000元(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部分除外),按照8000元至3万元、3万至5万元、5万元以上分段,可以报销50%、60%、70%,多可以报销30万元。此举可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通过查询统计,今年全市1月1日以来实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补偿人次达4300余人,目前,市合管办正在开展大病保险追补工作,以尽快将保险报销金补偿到患者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