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我们了解到市教育局日前制定了《天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校服出厂送检、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等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全市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
《办法》规定,各中小学校不得强制统一订制校服,应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订购校服时,学校应当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且有备案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还应将校服采购情况向家长报告,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校服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确保送达各中小学校的校服质量标识完整齐全,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订单的校服生产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全市各中小学校不得向这些生产企业采购校服。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如果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