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基础养老金低标准调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算起,按照享受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标准予以执行,2014年7月1日以后新享受待遇人员,按其次养老金发放时间同步补发所调待遇标准,同时享受待遇死亡人员按照时间节点补发相应养老金。这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国家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做好摸底测算、发放数据核实等相关工作。3月20日前,各乡镇按照要求,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上报了《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城乡居保提标补发明细表》。截至目前,全市提标补发金额为2426万余元,待遇调整惠及20余万人。
目前,财政部门已将提标补发金额发放到待遇领取人员的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