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竟陵城区学校
(一)初中
1.总体原则:
(1)根据城区初中办学条件和规模,为城区初中制定招生计划;根据近入学原则,为实验初中和竟陵初中划定。
(2)实验初中和竟陵初中在招完本学生和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在教育局的指导下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择校生,但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面试。
(3)华泰中学严控招生计划,实行摇号招生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面试。
2.计划分配:
实验初中800人;
竟陵初中450人;
华泰中学650人(其中城区500人,乡镇150人)。市外计划单列。
3.划定:
实验初中:人民大道以南,接官路以西;人民大道以北,鸿渐路和竟中路以西。
竟陵初中:人民大道以南,接官路以东;人民大道以北,鸿渐路和竟中路以东。
4.招生办法:
(1)办理登记卡:竟陵城区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到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登记卡,要求到华泰中学读的乡镇小学毕业生由乡镇学校到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登记卡。登记卡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一份由基教科留存备查。
(2)登记:竟陵城区三所初中同时登记。竟陵城区小学毕业生要求到本初中学校读的持登记卡、户口薄和房屋产权证到本初中学校登记,要求到华泰中学读的持登记卡到华泰中学登记。要求到华泰中学读的乡镇小学毕业生持登记卡到华泰中学登记。每个学生能到一所初中学校登记。
(3)登记时间:8月20日上午8:00至12:00。
(4)新生确定:学生在本内初中登记即被确认为新生。华泰中学在登记的学生中通过摇号招生录取70%计划,自主招生录取30%计划,在摇号和自主招生中落下的学生属乡镇的回乡镇读,属竟陵城区的回内学校读。学校妥善保管新生的入学登记卡,招生工作结束后报基教科,基教科核对后注册学籍。
实验初中和竟陵初中在招完内的学生之后如有空余计划,可在教育局的指导下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择校生。
(二)小学
1.总体原则:
(1)根据城区小学办学条件和规模,为城区每一所小学制定招生计划;根据近入学原则,为城区小学划定。
(2)确保内适龄儿童(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免试近入学。
(3)学校在招完本适龄儿童和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在教育局指导下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择校生。
2.计划分配及划定:
实验小学招生计划495人。为人民大道以北,鸿渐路和竟中路以西,汉北河以东片区(含鸿渐社区西片、陆羽社区北片、孙湾社区、西龙社区、走马岭村、耀星村)。
小学招生计划495人。为人民大道以南,县河以北,汉北河以东,星星大桥以西片区;县河以南,东风支渠以北,西环路以东,友谊路以西片区;公园村一、二、八、九组。
育才学校招生计划300人。学院路和纺织路以东,武荆连接线以西,环北路以南,东江大道以北片区;江垸村、徐北村、谌桥村、徐渡村。
竟陵西关小学招生计划90人。为人民大道以南,县河以北,星星大桥以东,鸿渐路以西片区;县河以南,东风支渠以北,友谊路以东,义乌路以西片区。
竟陵二小招生计划90人。为鸿渐路和竟中路以东,学院路、纺织路和武荆连接线以西,环北路和东江大道以南,县河以北片区;县河以南,东风支渠以北,义乌路以东,大河村以西片区。
竟陵湾坝小学招生计划45人。为湾坝村、河堤村、庙台村、众善寺村、祖师村、中岭村和风波湖片区。
3.招生办法:
8月20日,本适龄儿童持户口薄和房屋产权证到内学校登记,学校核实无误后录取为新生。
8月22日,有空余计划的学校,在教育局指导下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择校生。
二、乡镇、开发区、杨林办事处学校
乡镇、开发区、杨林办事处小学由学校划定,学生在内学校入学,严格控制小学班额(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近在本乡镇招生,不得跨乡镇招生,有两所及以上初中学校的乡镇,由学校按划和计划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三、关于择校生招生
按省有关政策规定,学生要求在外学校读的,必须在择校生招生平台上申请,由所属学校同意和市教育局批准后入学。不经过择校生招生平台,而直接到外学校读,将无法获得所择学校学籍。
四、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经商的务工人员,须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1年以上的纳税发票以及居住证明;进工厂企业务工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开具的1年以上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以上的社保金发票以及居住证明,到有空余计划学校读。
五、关于残疾孩子入学
各学校要依法接收内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读,对确定不能随班读的,指导其家长将孩子送到市殊教育学校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成立招生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为每一所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划定范围。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工作,组织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各地各类小学、初中组织招生宣传,严禁各地各类小学、初中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或面试,严禁各地各类小学、初中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超计划招生、跨招生和突破班额。严格按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办班。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蹲点学校督导制度,督导各校招生过程,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招生工作纳入各地各校年度工作考核,并派督导组督查各地各校招生工作情况,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校和负责人将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4.各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在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天门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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