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没有住过人,没有享受过任何物业服务,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近日不少网友关心,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如何交的问题?
天门市书记板块留言板
网友:长期不在家,一直没有收新房,收房后物业费是第一年按60%交,后面的都是全部交!难道不是长期不住都是按60%交物业费吗?物业费收取的依据是哪套管理办法?
天门市委书记板块留言板
网友: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我是2017面买的现房,因为一些原因到现在 都没有办理交房手续,今年想办理交房,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在缴纳物业费时是否需要每年都全额缴纳,有没有相关政策减免?谢谢,期待贵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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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住房保障中心回复: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在电话中告知您具体情况,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解读关于空置 房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服务费的比例,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确定。”《办法》规定:可以给予折扣优惠的空置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是否给予折扣优惠及优惠的具体比例,由各地价格、房产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天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天价工服规[2018]29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房屋交付之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承担60%物业服务费。 如购房业主在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之前收取了房屋,物业企业按照业主实际收房日期收取物业服务费;如购房业主房屋一直处于空置期,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对于第一年空置期只收取60%物业服务费。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流逝,近些年物业与业主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尤其是近几年有“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物业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
利用业主公共区域牟利:
将公共区域划分停车场用于外来车辆停放、电梯投放各种广告等。
胡乱收费,收费项目不透明:
由于缺少统一的收费标准,部分物业存在私自涨价、胡乱收费等情况。
收费不办事,服务态度差:
业主有问题需求物业帮助时,常常遇到推托的情况,但是收取物业费用的时候却很勤快,甚至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
制定不合理条款
那么物业是否能够“全面取消”,由业主自行管理呢?
对此,央媒在《半月谈》中表示:
虽然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还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由此可见,在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之前,短期内物业不会“全面取消”。
但好消息是,去年7月住建部联合7部门发布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明确表示:
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物业问题属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因此未来肯定会重点整治。
此外,业主同样也有权利自行更换小区物业了。
在去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此项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有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人数超过50%才可以取消。
因此,对于业主来说,随着一系列新规出台,不合格的物业最终只会被市场淘汰。那么回到开始的问题,空置房是否应该收取物业费用呢?
NO.1认为应该取消物业费用的人表示
物业服务就如同搭乘公交一样,并不是非要人坐满了才发车,即使存在空位,但公交车依旧会准时准点运行。
NO.2认为空置房应该收取物业费的人表示
即使空置房里面没有住人,但依旧享受到了物业服务,比如楼道垃圾清扫等等,并没有将空置房空出来不清理。
空置房是否该收取物业费?
对于这个问题,民法典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在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指出: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许多业内人士也反对空置房取消物业费,原因是在“空置税”出台以前,物业费能够一定程度上增加炒房客囤房族的持房成本,有利于楼市调控。
对于空置房是否应该收取物业费的问题,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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