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资料(原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律正式文书、单身声明);
4、3年以内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购房发票;
6、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
7、《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8、最近一年公积金缴存明细(加盖缴存中心印章);
9、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10、不动产抵押权证明。
二、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三、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四、贷款利率
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5年以内(含)的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2.85%;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5年以内(含)2.7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325%。
五、首付比例
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不低于2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低于20%。
六、温馨提示
1、借款人对所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和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2、产权证不在借款人名下的,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